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半年工作报告

24.07.2018  00:26

  

图为会场全景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石立国  摄影 谭明 刘允桐)7月23日上午,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王晋检察长委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作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检察院机关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图为受王晋检察长委托,郑青常务副检察长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半年工作报告    

  报告中,郑青常务副检察长从积极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平安湖北建设、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总结了工作成效。 

  报告显示,上半年,湖北检察机关积极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主动参与“三大攻坚战”。     

  共批捕违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220人,起诉640人;部署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8件。     

  共批捕破坏金融秩序等犯罪340人,起诉399人;批捕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600人,起诉540人。   

  配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151个贫困县、乡、村开展对口帮扶。     

  扎实开展服务创新发展专项工作,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创新发展刑事犯罪1239人,起诉608人,不批捕67人,对已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49人。   

  报告显示,全省检察机关上半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7119人,起诉23358人,助力平安湖北建设。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2133人,起诉701人,监督立案侦查黑恶势力犯罪56人,纠正漏捕430人,追诉漏犯56人,对以涉黑涉恶犯罪报捕或移送起诉的60件案件未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     

  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358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3万余元,对109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制定办案规程,理顺办案机制,转隶以来共起诉537人。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办案26196件,监督立案998件、撤案316件,纠正漏捕1537人,纠正漏诉748人;提出刑事抗诉244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242件。     

  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违法违规情形803件,清查未执行刑罚罪犯574人,监督追捕收监543人,清理纠正率达94.43%,位居全国第二。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办案192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2件,抗诉案件综合改变率为85%,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8件,纠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167件。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启动诉前程序案件881件,向法院提起诉讼43件,已判决12件,全部支持起诉意见,共恢复被损毁林地、耕地289.98亩,督促清理、回收各类生活垃圾、生产废物1.34万余吨,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财产3.9亿余元。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开展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健全办案组织形式,实行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7名入额检察官退出员额;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456人、不起诉383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701件,适用比例为72.2%,适用速裁程序案件3136件;部署9大类52个子项目,推动智慧检务体系化建设。   

  在队伍建设方面,共培训检察人员2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岗位练兵40余次;组织开展系统内巡视;全省117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全省文明单位,5个单位和5个内设机构被授予“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称号。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71条,公开法律文书15736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郑青常务副检察长表示,下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更加精准服务大局,更大力度推进法律监督,更深层次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推动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