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残疾儿童迎来康复救助新“办法”

16.01.2019  15:12

近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出台了《神农架林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稳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制,为切实保障林区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办法》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0至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康复训练、医疗手术等救助,并对儿童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申请审核、救助结算、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做了具体规定。

此《办法》一是放宽了救助对象的年龄范围。即救助对象从10岁残疾儿童延长至15岁以内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二是提高了康复救助标准。对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的标准从每人每年1.6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万元;三是明确了康复手术的补贴标准。对有康复医疗手术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救助标准,充分彰显了林区党委、政府对残疾儿童的格外关心和关爱。

0-15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对其实施康复治疗、训练可以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为其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新《办法》的施行将惠及林区近百名残疾儿童及其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