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

18.05.2018  00:31
      

    本网讯(通讯员 赵倩)5月15日至17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汤逊园校区举行。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130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骨干人员及云南省文山县检察机关14名公诉干警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这一主题,为参训学员们带来了一场形式多样、生动灵活的授课、交流、讨论与分享的“盛宴”。

  省院公诉处负责人在培训班开班仪式要求学员们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提升担当重任的能力;注重学习方法,切实把培训所得及时转化为司法办案的实力;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工作作风带入到培训工作中。

  培训期间,邀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黄琦雯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重点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及其相互内在联系,指导大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省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副处长、检察业务专家赵慧讲授的《重大刑事案件证据审查及运用》、武汉市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高之立讲授的《重大刑事案件出庭公诉技巧与策略》,以及通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讲授的《“1.10”专案工作纪实》,均从实战出发,总结分享了在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中的宝贵经验。省院新闻处戴小巍讲授了《新时代检察干警媒介素养》,形象生动地展现了新时代公诉干警适应科技新媒体发展,快速提升应对、处置涉检网络舆情能力的途径、方法。

  培训期间,荆门、随州、鄂州市院,武汉市江汉区院和枝江市院等5家单位,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交流,展示了2016年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的积极成果。各市、州、分院领队及部分基层院代表进行了专题讨论,围绕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完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拓展案件办理效果、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培训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严格、依法、准确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