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召开部分高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推进会

11.07.2014  17:33

 

7月10日下午,省教育厅在汉召开部分省属高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推进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徐雁冰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18所高校分管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黄晓玫、武汉理工大学余功文处长分别介绍了本校章程制定、接受教育部核准以及章程宣传贯彻的作法和经验。

徐雁冰副厅长对华中师范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省属高校认真学习借鉴。他要求各高校站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制定高校章程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省教育厅高校章程建设规划和章程核准办法的要求,抓紧抓好章程制定核准工作,确保73所省属公办高校2015年底以前实现“一校一章程”。

关于如何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徐雁冰副厅长强调: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把制定章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亲自推动,进一步完善章程制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要加快工作进度。 各高校要在对前一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的基础上,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按时报审。今年年底前要完成18所高校的章程核准工作。 三是要体现学校特色。 高校章程不能千篇一律、千校一面,要根据学校办学历史、办学定位、发展目标,体现层次特色、办学特色、文化特色、地域特色。 四是要体现改革精神。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有关深化教育改革的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加强制度创新,通过章程固化下来,切忌四平八稳。要把章程制定的过程作为凝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的过程。 五是要加强调查研究。 按照先易后难、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认真研究章程制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的关系,重点理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科学界定学校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完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