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民政局聚焦基层 以法治创建推进法治惠民建设

08.01.2019  23:00

近年来,荆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工作总体目标,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法治创建,扎实推进法治惠民项目建设。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2017年11月,联合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多部门制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民政发[2017]49号)文件,多点聚力,加强对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指导。根据文件安排,从2108年开始,指导各县(市、区)每年都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并逐步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

(二)推动基层普法,推进法治惠民工作。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基层工作。针对我市村(社区)特别是农村仍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薄弱、普法针对性不强、普法效果不高的问题,2017年12月,联合市普法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荆民政发[2017]50号),全面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提高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2018年,重点开展了以宪法、村(居)委会组织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预防和减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维护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增强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效性。提高村(社区)自治水平。2018年,指导村(社区)依法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推进村(社区)党群议事会、民主评议会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换届选举等工作培训,重点学习与群众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注重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志愿者、法律工作者、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律服务进乡村”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

二、创新情况

一是以法治创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按照民主自治原则,指导村(社区)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在创建工作中,各地根据实际,完善居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规则等。村(居)民高度自治,针对基层特点,创新形式,以诗、歌曲等形式丰富村(居)规民约内容。城市社区普遍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法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建立村(居)务监督机制,重大事项民主评议。

二是以法治创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结合实际,创新基层法治宣传。村(社区)成立法治宣传队,建有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文化墙、法律图书屋等普法阵地,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以村(社区)法律服务站为依托,以资源共享、共筑共建为原则,与高校等单位“联姻”,建立“法治建设共建基地”,帮助村(居)民解决邻里矛盾、房屋继承、家庭婚姻、治安等纠纷,普及法律知识。 结合村(居)共享工程,发挥共享律师的作用,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企业法律服务共享等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建立微信“法务宝”网格服务群,推送和入户宣传等形式带动引导村(居)民学法,并常年宣传“法律常识小案例”以案普法,增强法治意识。开展法德共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村(社区)建立道德讲堂办公室,定期请专家教授和德高望重人士讲课,弘扬公序良俗,健全村(居)民守法信用记录,推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三、主要成效

2018年7月,我市荆州区新风社区、沙市区枪杆村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了法治基础,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推进了法治惠民建设(荆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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