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力关停、取缔37家危化码头 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5.11.2017  11:46

  近日,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0项整改任务经过前期强力推进整改,取得重大进展,已按照省环保攻坚指挥部的整改时序要求全部完成了整改并申请销号,相关地方政府组织进行了自查验收,后续将长期坚持。

  整改期间全省共关停、取缔37家危化码头。同时经过专项整治、专家会诊、安全环保评估,有32家重新核发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36家完善了环评手续,剩下一家制定了搬迁计划。为确保环保督察反馈任务整改到位,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上下合力,采取四项强力举措,加快推进任务。

          一是统筹部署。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以何光中厅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攻坚指挥部,建立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治理非法码头联席办相继下发了6个通知,统筹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和作战图,明确每个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企业责任人员,省市县三级督办责任人。

          二是督办通报。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于7月、8月组织开展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大检查、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和“专家会诊”,9月、10月份联合省安监局开展督察反馈问题专项督察,每月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省治理非法码头联席办将非法码头治理和环保督察整改督查工作相结合,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通报。

          三是指导协调。积极主动协商省环保厅,明确了因历史原因形成无环评手续码头的整改措施,以省联席办名义下发文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8月11日,省联席办与中石化湖北销售公司及下属企业集中会商,研究推进中石化系统危化码头安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就具体问题与相关市州沟通协调。

          四是以停促改。陆上水上双管齐下,相关部门加大危化码头巡查力度,地方港航部门禁止无环评手续和无附证的码头从事危险货物作业,长江海事部门禁止船舶停靠无环评手续和无附证的码头,坚决以关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