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27.09.2017  21:35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摄影 刘允桐)9月27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代表省检察院向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显示,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落实,完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有效推动了湖北检察工作争先进位、提档升级。

  

      

  图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场  

  据省检察院报告,湖北省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着力构建检察管理新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30余项配套制度,蹄疾步稳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建立,面上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全省分三批择优选任员额检察官3729名,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4.1%。改革后,检察官平均年龄下降2岁,5年以上业务工作经历比例提高11%。二是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省3729名员额检察官、4827名检察辅助人员、142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8%。三是全面运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后,全省县级院75%以上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自行决定,办理时间平均缩短1天和5.5天。四是逐步完善检察职业保障体制。员额检察官工资薪酬政策已率先落地,检察人员绩效奖金正在兑现落实。五是稳步推进检察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机构、编制清理上收工作,由省院会同省编办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省以下财物统管,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六是全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以基层院为重点,推行“四、五、七、九”大部门制改革。探索省、市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对行政事务集中统一管理。  

  在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报告显示,全省检察机关一是圆满完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启动诉前程序581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02件,办案数量居全国第2位。二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诉前引导和过滤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活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9645人、不起诉1009人,经审查排除非法证据134份。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指导武汉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三是健全完善检察权外部监督制约体系。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9.7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9337件、法律文书7.5万余份。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改革,监督评议案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在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方面,报告显示,湖北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和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两个工程”建设,统筹实施9大类、45个具体项目,着力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一是以统一办案平台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2014年,全省三级院同步开通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今年6月,又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对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倒逼所有案件按新的流程线上运行;同步研发案管助手等配套软件,为司法办案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二是以“智慧检务”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和司法检验鉴定装备建设,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三是以“互联网+”思维完善便民措施。全面部署电子卷宗系统,依托互联网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完善网上举报、控告、申诉等功能。省检察院“双微平台”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政务微博、全国政法微信问政新锐奖等多项荣誉。  

  王晋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下一步,湖北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贵阳会议”和省委相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改革统筹、提升改革成效、推进“现代科技+司改”、加强思想政治和改革宣传工作五个方面着手,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作风,推动湖北司法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王晋检察长视察神农架林区检察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胡杉  李阳 摄影  李碧秋人民检察院
坚持司法为民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聚焦司法体制改革之三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