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与上海戏剧学院签订湖北省舞台艺术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27.04.201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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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6日,我厅与上海戏剧学院正式签订舞台艺术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戏剧学院佛西楼举行。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雷文洁,上海戏剧学院院长黄昌勇、副院长郭宇及上海戏剧学院院办、教务处、演艺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厅艺术与科教处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雷文洁同志与上海戏剧学院院长黄昌勇就湖北省舞台艺术人才培养有关事宜进行了友好交谈。雷厅长指出,希望我厅与贵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联合举办专业人才研修班、合力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加强两地交流演出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湖北舞台艺术事业发展。黄昌勇院长表示将湖北作为上海戏剧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建立合作机制,对推动学院发展是一次很好的尝试,将全力支持与湖北的合作,形成互利互惠的发展格局。

      截至目前,我厅已与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三所高校签订湖北省舞台艺术人才培养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我厅将与三所高校在联合举办表演、导演、编剧、音乐创作、舞台美术设计等专业高级研究班,建立湖北创作实习基地,建立湖北教学实践基地,建立优秀毕业生输送引进绿色通道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量身定制我省舞台艺术骨干人才培养方案,助力湖北省舞台艺术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