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局加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促长效监管

15.09.2014  16:27

  近年来,为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恩施州局在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注重抓源治本,实施监督与自律两手抓,建立、采取了多项制度和措施,着力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建立诚信承诺制度。每年年初与企业签订诚信生产经营承诺书,引导企业承诺诚信、践行诚信。

  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在药品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基础上,又在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

  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分类建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档案,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培训、考核及管理工作。

  建立企业约谈制度。对违法违规情节比较严重,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负责人;涉嫌发布违法药品及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负责人;年度监督等级较低的企业负责人;药品GMP、GSP认证、再认证未通过的企业负责人等进行约谈,宣讲法律法规,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年审制度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年审制度,防止取证企业管理滑坡。同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每年年底上报药品生产质量年度报告。

  建立年度监督等级评定制度。采取“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评定制,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全州通报。根据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监管。

  (信息来源: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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