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委发布“2017年湖北省旅游行政处罚案件”

08.11.2017  11:49

今年以来,省旅游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游客反映强烈和侵害广大游客利益问题入手,以整顿促规范,以维权促和谐,以强化市场管理促诚信形象塑造,依法开展了“春季行动”“暑期整顿”“秋冬会战”等一系列的旅游市场整治活动,重点对“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欺客宰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的净化了湖北旅游市场环境,有力地保障了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我省各地共组织检查行动320余次,出动检查人数900多人次,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检查40多组次,参与单位120多个。共检查旅游企业1000多家,其中旅行社663个、饭店160多个、A级景区140多个、旅游车船公司20多个、旅游购物点50多个、其他旅游经营单位40多个。在明察暗访工作中,共访查旅游企业75 家,指出问题52个,并及时进行了反馈。对访查出的问题列入责任清单进行督查整改。做出行政处罚28起,其中,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3起,停业整顿的有3起,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二项合并处罚的有8起,罚款的有14起,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共计545149元。据社会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十一”期间的来鄂游客调查数据显示,满意度明显提升,有89.4%的游客愿意推荐亲朋好友来湖北旅游,69.29%的游客愿意再次到湖北旅游。

2017年湖北省旅游处罚案件发布

1、荆州宝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潜江市文化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荆州宝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0.9万元罚款;因拒不改正,加倍处罚0.9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8万元。

2、中国康辉武汉旅行社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招徕组织游客出境旅游活动,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776元,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武汉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松涛苑门市部以自己的名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并直接组织游客赴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11条的规定。因该社其他分支机构也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46条的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01元,并对武汉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广州良辰美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委托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武汉风光国际旅行社招徕游客,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36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的规定,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黄石康辉国际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未在合同中载明有关事项。黄石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中南国际旅游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分公司未经许可经营赴台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宜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游法》第95条的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宜昌隆泰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招徕组织游客出境旅游活动,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宜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游法》第95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302元,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宜昌蓝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招徕组织游客出境旅游活动,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宜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游法》第95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3100元,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9、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襄阳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和《旅行社条例》第62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10、宜昌畅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与游客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未在合同中载明有关事项,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规定。宜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湖北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未在合同中载明有关事项,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武汉美景美程国际旅行社未投保2017年旅行社责任保险,且拒不改正,违反了《旅游法》第56条、《旅行社条例》第38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7条规定,决定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3、武汉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投保2017年旅行社责任保险,且拒不改正,违反了《旅游法》第56条、《旅行社条例》第38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7条规定,决定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4、武汉航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投保2017年旅行社责任保险,且拒不改正,违反了《旅游法》第56条、《旅行社条例》第38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7条规定,决定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5、湖北幸运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台湾旅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16条,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092元,罚款1万元,并处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

16、武汉众诚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整改,罚款1万元,并处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

17、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在合同中载明有关事项,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规定,处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8、武汉众诚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该公司计调部经理赵海霞负有直接主管责任。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

19、武汉众诚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该公司专线计调王小珍负有直接主管责任。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

20、武汉众诚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该公司市场推广程进勇负有直接主管责任。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

21、宜昌客运船经营业主刘方来无导游证而提供导游服务,并收取费用,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宜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8条、《旅游法》第102条的规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

22、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在合同中载明有关事项,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规定。因多次发生同样问题,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第二款的规定,处责令改正,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3、中南国际旅游湖北有限公司洞庭街门市部员工童麟,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责任人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4、武汉飞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720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5、荆门楚之雁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荆门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258元,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6、南漳水镜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妥善保存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襄阳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处2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7、湖北大楚国际旅行社对特殊人群加收费用,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的规定。咸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54条,处1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8、神农架林区中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在合同中载明有关事项,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的规定。神农架林区旅游委员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55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