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我们一起走过】40年法院巨变,我的司法情怀永远不会变

08.01.2019  11:21
  • 我于1996年中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安陆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已有22个年头。22年的司法路,先后担任书记员、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庭长、庭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等审判行政职务。多年来,我不管角色怎样转变,心系百姓,司法为民的心没有改变。带领干警用心办案,用情执法,研究法律、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2009年至今,我共办理2570件案件,无一件上诉和上访案件。2005、2007年,我先后被评为孝感市、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2008年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佳女法官;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好法官,并二次荣记二等功;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2017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从1978年到2018年,四十个年头,我们法院实现了从无到有,一切都在发展中改变,又在改变中发展,靠的是一代一代法院人砥砺前行,不忘初心,还有那久久不变的司法为民情怀。我们法院虽小,但获得的荣誉很多。2012年,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的称号;2006年、2009年,先后被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刚上班时,在法院工作的父亲告诉我,建院初期,我们法院的办案条件很差,先后搬迁过四个地方。开始时,老法院是在龙门路一栋木房里,巴掌大的几间屋子,办公阅卷开庭一揽子事都在那里完成。后来就搬到了龙门路2号的一栋四层小楼,几十号人上班不是面对面就是背靠背,夏天没有空调,又挤又热。1997年迁址护国吕家畈,2009年我们法院就搬到了现在的解放大道东38号。

    法院的变化,从外观来看,办公楼更高大,环境更优美,办公条件改善了。从法院队伍来看,对干警素质的要求更高了。党的十八大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人民法院任重道远,需要每名干警要有责任担当意识,把“四个全面”的精神要旨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从法院工作来看,审判工作更规范。比如数字化法庭的使用,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司法公开透明;比如裁判文书上网,自觉把法院司法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回想过去的法庭工作,往事历历在目。八十年代靠步行办案,比较偏远的农村只能吃住在老乡家,法律文书靠手写。九十年代初期,条件好的法庭有一辆自行车,裁判文书靠手动油印。再后来,法庭配了吉普,终于改变了人力行走办案的状态,有了打印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种矛盾日益凸显,一切新的社会问题都有可能转化为法律纠纷,最终走上法庭。2011年时任李店人民法庭庭长的我,始终坚持把0“四个善于”用在法庭审判和调解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即善于语言表达;善于以情感人;善于借助外力;善于庭中教育。2014年,我担任执行局长后,与公安、不动产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办、招投标中心、发改局、住房公积金等10家单位签订了执行联动备忘录,直刺“老赖”痛处,效果十分显著。今年1至12月下旬,执行局受理案件1372件,执结1328件,社会效果良好。

    回眸改革开放40年,安陆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从曾经低矮的旧平房,到如今的高楼耸立,几经变迁的不仅仅是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从铅字打印制作法律文书到电脑快捷制作,衍变的不仅仅是文书变得更清晰;从步行跋山涉水送达,到警车、司法记录仪助力办案,改变的不仅仅是办公条件的改善。从简陋的庭审到规范的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进化的不仅仅是审判的神圣与威严。岁月变迁,时光流转。四十年,改变的不仅仅是办公的环境,更是迈向法治新时代。四十年,曾经的青年渐渐地老去,然而,始终不变的则是一代又一代干警们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无论时代如何改变,我们对党的忠诚始终没有变,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始终没有变。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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