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溪县召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

12.07.2018  20:4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奋力推进竹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7月6日,十堰市竹溪县召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柯尊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波主持,县政法委书记李晋、县政府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出席会议,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政府法制办报告了竹溪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部分乡镇和部门代表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典型经验和做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波代表县政府同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签署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会上,柯尊勇肯定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前阶段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硬任务,是当前摆在全县各级各部门面前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全县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保证,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推进和完成。

柯尊勇强调,要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强化市场监管,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优化公共服务,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要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动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要全面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五是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加强调解工作,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主动适应新《行政诉讼法》实施需要,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为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要求,柯尊勇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经济发展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要完善督办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实工作方案,做细工作措施,确保人员到位、工作落实、推进有力、能结硬帐。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绩效办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十堰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