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13.03.2018  03:4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新闻单位:

2017年,全省各级工会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创新开展工会宣传工作,用更响亮的主旋律、更强劲的正能量汇聚起了全省职工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省总工会、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启动2017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评选工作。

一、评选类别

(一)“湖北五一新闻奖”作品奖

评选范围:全省通讯员、媒体记者、工会干部的新闻作品,包括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原创发表的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新闻摄影、新闻漫画、访谈、网络专题、H5等。凡在市州级(含直管市、林区)以上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发表的以宣传我省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原创新闻作品均可申报参评。申报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简明生动,时效性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二)“湖北五一新闻奖”集体奖

评选范围:全省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由基础工作、新闻宣传和加分项目组成。

二、评选程序

1、作品奖评选。邀请省委宣传部,部分中央媒体、省内重点媒体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之后按照一定比例选出入围作品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最后,召开终评会,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定,确定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2、集体奖评选。由评选办公室对各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并按照计分办法进行打分和组织考核,最后将获奖名单提交“湖北五一新闻奖”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3、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在湖北工会网和省记协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正式揭晓获奖名单,并在湖北工会网、湖北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作品。

三、集体奖计分办法

1、基础工作(共30分)。有专职宣传干部(5分),有称职的网宣员(信息管理员)(5分),有新闻宣传工作制度(5分),有骨干培训(5分),省总直管工会需有门户网站/网页(5分),市州以上工会需开设微信公众号(5分),县市区工会创建微信公众号和服务职工网站(10分)。

基础工作低于30分的集体,不得申报“湖北五一新闻奖”。

2、新闻宣传稿件评分。由各申报单位汇总本地区、本系统反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新闻稿件,择优30篇上报。同一内容稿件,取最高分,媒体转载不计分,专版、系列报道按单篇计分(评分规则见附件1)。

3、加分项目。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新媒体账号单篇最高阅读量达100000+的加50分,达50000+的加40分,达30000+的加30分,达10000+的加20分,达5000+的加10分;参加上级工会部署的宣传工作及活动并获奖的,每个奖加10-20分;入选全省重大宣传典型的主要单位,每个典型加20分,入选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主要单位,每个典型加40分;新闻稿件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加20-30分,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加50-70分。

四、奖励办法

集体奖分地方、企(产)业两类,按得分高低各产生一、二、三等奖。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授予主创人员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要求

所申报稿件需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集体奖和作品奖必须以省总直管工会和有关新闻媒体为单位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视为放弃。

两类奖项申报都需统一填写申报表(附件2、3),并附作品发表报刊的复印件或者数字报截图(需明晰作品发表版面)1份,音视频作品附文字稿1份及相应的音(视)频光盘1张。以上材料还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湖北省总工会2210;邮编:430077;收件人:谢文哲;联系电话:027-8873804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1、2017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集体奖评分规则

      2、2017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作品奖申报表

      3、2017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集体奖申报表

  2017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评选通知.pdf

 

 

                                湖 北 省 总 工 会

                              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8年3月6日

 

 

附1:

2017 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作品奖评分规则

媒体   

头条/首页

头版

其它

中央电视台

新闻联播    80

20

人民日报

80

50

20

新华社

50-80

光明日报等其他中央媒体

40

20

10

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

6        地方频道 3

工人日报

30

20

5

中工网

3        地方频道2

湖北日报

30

20

6

湖北电视台

新闻联播30

20

湖北之声

早间新闻20

5

楚天都市报及其他省级媒体

20

10

5

荆楚网等其他省级新媒体

3

行业报刊(全国)

10

5

2

地方党报

10

5

2

工友杂志

3

湖北工会网

2

         

 

 

附2:

2017 年度 “湖北五一新闻奖”作品奖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体裁

 

发稿链接

 

作  者

(主创人员)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推荐单位

 

  刊播单位

 

首发日期

 

刊播版面(名称和版次)

 

作品字数

(时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作品提要: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3:

2017 年度“湖北五一新闻奖”集体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编号

作  品  标  题

发表媒体

发表

日期

版面

自评分

审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