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举办2018年度执法规范化培训

11.10.2018  12:02

9月25日至28日,宜昌市公安机关2018年执法规范化培训在宜昌市委党校举办,来自各县市区(分)局、局直执法勤务机构的法制部门负责人、法制民警、法制员代表共100人参加了培训,收到了深化认识、提升素养、服务实战的效果。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培训,专门听取了法制支队关于办好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长程建宏更是对办好此次培训给予厚望,作出了专门批示,要求培训紧扣实战需求,突出针对性,解决好实际问题。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显耀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对培训工作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要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法制民警和法制员作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把关者,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法律至上,严守法律底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敏感问题,善于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善于依靠法律手段打击犯罪。二要自强素质,更加注重法律学习。法制民警和法制员要做学习的模范,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需要、一种履职责任、一种人生追求、一种行为修养。要通过学习与积累,不断增长才干、提高能力,成为精通法律知识的权威、指导执法办案的高手,既让一线民警“知其然”,更要使自己“知其所以然”。要带领、督促单位民警认真做好“公安手机报”每天三道题的练习,组织好日常法律业务学习,久久为功。三要学以致用,积极服务执法实战。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大家在学习中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准执法和服务的突破口,积极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言献策,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措施,指导实践的本领,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要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掌握《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执法指引》,更好地规范民警现场执法行为,提升民警现场执法能力。四要认真履职,确保严格规范执法。法制民警和法制员要全力组织、协调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努力当好监督者、服务者、参谋者和组织者,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把好办案质量第一道关口,确保办出的案件都是合格“产品”、优质“产品”、 精良“产品”,确保执法质量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同行信服。

培训之前,法制支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一线部门对培训内容的需求,紧密结合日常案件审核、执法考评、案件评查、群众信访所反映的问题选定培训专题,联系授课专家,详细准备授课内容。培训期间,所有参训人员严格要求,严守纪律,专心听讲,用心思考,封闭进行,充分展现了法制民警和法制员严谨务实、好学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宜昌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