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河湖长制工作

29.11.2017  21:02

  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11月22日至24日,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带队的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第四验收组,检查验收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河湖长制工作。

  验收组实地检查各地河湖保护情况,详细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工作汇报。

  邹清平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二是要压实市、县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既要做实又要见成效,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提供可复制的经验。三是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倒逼企业转型发展,推进水污染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四是要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进一步加强沮漳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