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正式启动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

25.05.2018  18:37

(咸宁市水务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省长、省总河湖长王晓东签署的《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的命令》(湖北省河湖长令第2号),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推动全市河湖库长制提档升级,日前,咸宁市制定《咸宁市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的目标上来,统一到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路径上来,统一到压实河湖库长制长江大保护责任的要求上来,加快实现咸宁河湖永畅长清,助力咸宁“绿色崛起”。 

据悉,按照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河湖库长总负责,相关单位具体抓的原则,自5月9日起至今年年底,咸宁决定在全市开展“四大任务”11个专项行动,确保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取得实效。分别是河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具体为河湖库确权划界行动、河湖库植树绿化行动;水污染防治:具体为城乡截污治污及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入河湖库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具体为河湖生态流量水位调度保障专项行动。执法监管:具体为侵占河湖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非法养殖、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及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