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地方政府立法工作

07.09.2015  17:13

  9月6日上午,荆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智主持召开第12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秦浩从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作用、荆州市立法准备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做了专题汇报,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参加了讨论。

  会议指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设区的市州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市政府作为法规案提出、起草以及推定法实施的重要主体,作为立法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基础、支撑和协同作用。认真做好立法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把握立法需求,发挥好政府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地方立法工作虽然是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只是协同,但大量的工作落在政府肩上,市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市政府法制办要在立法思想、立法理念、立法人才、立法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会议决定,请市政府法制办代表市政府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领导来我市开展依法行政,特别是立法知识专题讲座,强化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对立法工作的认识,同时邀请市委、市人大有关领导参加;要切实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市编办和市政府法制办要研究增加法制办人员编制方案,提交市编委会审议;要善于借智引智,运用外脑和第三方力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建法律专家库,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专业人员力量提高立法质量,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常务副市长曹松牵头协调,组织市政府法制办等方面研究规范立法工作制度和建立立法工作机制等相关工作。(荆州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