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松滋市“八大制度”“三大行动”打造惠民计生

29.05.2014  03:20

近几年来,松滋市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惠民计生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乡镇企业退休职工和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了以九大制度三大行动为主的奖励、扶助、优先、优惠、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制度。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自2005年实施以来,每年按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原则、资格确认的基本程序,精心组织和规范操作;2011年,开始落实“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奖励扶助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13年农村奖扶对象突破万人大关,累计发放奖扶44838人次,资金3549.73万元。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扶制度。 从2008年始,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累计发放特扶2307人次,资金302.4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生奖励制度。 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实行每年加发5%退休工资的计生奖励。

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制度。 从2008年开始实施国有和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六年来累计发放企业退休职工4831人次,资金1307.67万元。

中、高考加分优录制度。 2007年至2008年实行独生女中考加5分优录政策;2010年,开始实行独生女中考加10分政策;2012年取消城镇独生女中考加分,将农村双女户纳入中考加分,实行加5分优录。累计加分17968人。自2009年实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累计加分7150人。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制度。 自2009年始,采取“管出口”的方式,对当年年满14周岁,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户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的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月起至年满14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累计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6956人次,资金197.84万元。

乡镇企业退休职工和城镇无业居民计生奖励制度。 2013年,出台《关于落实乡镇企业退休职工和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实施方案》,对实行了计划生育而未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城镇无业居民、乡镇企业退休职工参照国有和县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落实,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计生家庭优先优惠制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计生家庭优先惠政策。近年来,民政部门优先将2980名计生困难户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资金达298万元,优先对110名困难计生对象实施医疗救助,资金达22万元。市房产局在分配廉租房时,优先安排19户计生困难户优先入住,对承租公租房的2户计生困难家庭减免租金480元,对6户计生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减免登记费1500元。扶贫办投入15万元优先帮扶计生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植等产业,优先将103户计生家庭子女纳入“雨露计划”培训。市科技局免费为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开通科技110。农业部门优先将2828名计生家庭成员纳入阳光工程培训。市人社部门免费培训计生户1125人次,为300户有创业意向的计生户提供贴息贷款1500万元,为400余名独生子女提供就业岗位。交通、工商等部门优先为计生户办理相关证照,并减免办证费。

优生促进行动。 自2007年开始对城乡适龄青年开展免费婚检,累计参检人数达66290    人。2011年启动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2年将城镇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参检,三年来参检对象达29844人。

亲情关爱”行动 。2007年,市计生协会和团市委联合开展“亲情关爱”行动,由各地团员青年与35名计生失独贫困家庭结对子,把他们当亲戚走、当亲人待、当父母看、当义务尽。2012年,该行动获省生育文明十大品牌。2013年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亲情关爱”行动的通知》,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与全市274户计生失独家庭结对子,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计生特殊每人每年500元的补助。

关爱女孩”行动。 2007年,市人口计生局和计生协会联合设立“关爱女孩”行动专项资金以来,每年为考上一本大学的贫困独女生发放了就学援助金2000——3000元,累计为80余名考上一本大学的贫困独女新生发放援助学金20余万元,同时对因病致贫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女孩家庭实施救助,共发放救助金近10万元。

              者:覃亚志             陈青华

责任编辑:陈    

稿件来源:松滋市卫生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