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10.04.2018  00:1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通知》(人社部函〔2017〕210号),以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推荐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鄂人社奖[2018]3号)精神,经各地人社(公务员)局、总工会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富士康武汉园区工会主席郭和平同志作为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4月12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维 黄小为

联系电话:027-88738096  8723568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湖北省总工会组织部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      编:430071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