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工会开展寻找“最美娘家人”活动的通知

15.09.2017  18:03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工会干部锻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工会干部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经省总工会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寻找“最美娘家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培养和发现忠于工运事业、热爱工会工作、竭诚服务职工的优秀工会干部,进一步激发广大工会干部心系职工、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工会专兼职工作者,以专职工作者为主,从事工会工作三年以上。主要面向广大基层工会工作者,厅(局)级干部不列入评选范围,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5%。

三、“最美娘家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二)工作能力突出。认真学习工运理论,刻苦钻研工会业务,精通《工会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练运用工运理论和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建功立业活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真诚服务职工。牢固树立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在思想上尊重职工群众、感情上贴近职工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以职工群众忧乐为忧乐,以职工群众甘苦为甘苦,耐心细致地倾听职工群众心声,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持之以恒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敢于担当履责。牢固树立担当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

(五)始终清正廉洁。坚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对待名利地位,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作风的侵蚀,旗帜鲜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切实保持一名工会工作者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深受职工信赖。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中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单位工会工作者不得列为参选对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等,拒不改正的;职工入会率低于90%的;未签订集体合同或无特殊情况未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不宜作为参选对象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基层推荐(9月)

活动通知下发后,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在本地本单位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娘家人”活动,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推荐一名优秀工会工作者作为“最美娘家人”候选人。候选人应通过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等进行民主推荐,并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组织意见。

(二)公众推荐(10月)

第一轮:在湖北工会网和湖北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开投票,得票前80名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投票;第二轮:由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进行投票,得票前40名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投票;第三轮:由省总工会机关部室、驻会产业工会、直属单位进行投票,得票前30名的候选人入围。

(三)组织考察(11月上旬)

由活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的“最美娘家人”候选人进行考察。

(四)研究决定 (11月中旬)

由活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寻找“最美娘家人”活动开展情况和入围候选人考察情况,提交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公示公告(11月下旬)

严格执行“三公示”程序,即:所在单位公示,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公示,省总工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通报表彰(12月)

省总工会下发文件,通报表彰20名“最美娘家人”,同时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综合运用消息、通讯、影像资料、网络宣传等形式,对“最美娘家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全方位展示“最美娘家人”风采。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寻找“最美娘家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巩固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有效载体,作为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公认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推荐选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真正把本地本单位的“最美娘家人”推荐上来。省总工会成立“最美娘家人”活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祥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部。

(二)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加大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增强活动实效。要重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工会宣传媒介,弘扬主旋律、聚集正能量,展示工会干部作为、树立工会干部形象,通过活动选树和培养一批真正受到职工群众欢迎、得到职工群众认可的“娘家人”。

(三)统筹协调,注重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抓好统筹协调,把寻找“最美娘家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工会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的各项工作相结合,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各项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实现开展活动与做好工作互促双赢。

(四)严格程序,按时上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申报推荐“最美娘家人”。请将 “最美娘家人”候选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不少于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和候选人登记照片(JPG格式)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或邮寄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传真):027-88736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最美娘家人推荐登记表.doc

最美娘家人活动通知.pdf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