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给银行卡改密码被要求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

02.06.2015  15:07

  银行开户时被要求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现在因密码忘记了要修改,竟再次被要求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5月27日,吴芸(化名)在大楚网“今日报料”APP上发帖爆料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2014年吴芸在民生银行为十五岁的女儿办理了借记卡,由于她与女儿的户口不在一 起,开卡时需要证明她们的母女关系。吴芸按要求出具了相关证明,但后来因密码忘记了需要到银行“解锁”,又被要求再次证明“母女关系”。“当初不是证明过了吗?为什么还要再证明?”这让她很恼火。

  5月31日,记者致电民生银行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银行规定,16岁以下市民办理普通存储卡及修改密码相关服务,需要由监护人代理,提交办卡人的户口簿、监护人的身份证,还需要证明两人的亲属关系。

  现实情况是,武汉地区不少家长为了子女入学及享受优惠政策等便利,与孩子的户口簿并不在一处,即并不在一个户口簿上。这就出现了单凭孩子的户口本,无法显示其父母的身份信息进而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尴尬。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证明“我孩子就是我孩子”呢?

  6月1日,记者走访了武汉水果湖片区内的工行、建行、招行等多家银行,发现不同银行对证明亲属关系材料的要求并不同。工行、中行、招行等要求出具出生证即可,建行则要求孩子出生地居委会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

  家长与孩子户籍不在一处要办银行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这是为了确认代理者确实是办卡人的监护人,以保账户安全”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这样向记者解释。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张联江律师认为,法律有规定,就应依法办事,存钱实名制是国家一系列政策的结果,小孩开户以及后续的修改密码看起来都是小事,按理说银行不应如此“矫情”,但是法律规定的立法原意是保护未成年人,公民理应遵守。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