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行政审批局采取措施保障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12.09.2018  16:53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保障“审管分离”改革后审批与监管的有序衔接,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效,襄阳市行政审批局采取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制定信息反馈制度三项措施为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保驾护航。

一、建立沟通衔接机制,保障行政审批高质高效。按照“审管分离”“谁主管谁监管”的职责分工,建立行政审批会商会审制度,加强与监管部门同步沟通配合。在审批过程中,把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当作必要步骤,突出业务主管部门在审批环节的作用,实现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联合现场检查、验收,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建立了协调联系机制,确保审批监管全程联动不脱节。按照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自2017年8月以来,承接了商务方面包括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在内的9个事项。截至目前,已完成97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的核发工作。

二、完善网络平台建设,畅通审批监管信息推送渠道。积极推进“审管分离”网上平台无缝对接建设。已完成“襄阳智慧政务”云平台与“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及“襄阳协同办公平台”的数据无缝对接,审批人员可直接通过“襄阳智慧政务”云平台将审批结果批量导入到云平台中,并将结果信息自动推送给两个监管平台,从而实现审管联动的系统性、全面性、及时性和互动性,促进了审批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自今年4月完成对接以来,共向两个监管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3690条。

三、制定信息反馈制度,规范事项办结提示程序。制定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信息反馈管理制度,实行批后监管提示,规范审批信息线下反馈行为。在审批事项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结信息通过党政内网、工作邮箱、邮政快递等形式推送至监管部门,并通知监管部门签收。监管提示信息包含事项名称、地点、内容、审批结果和申请人及其联系方式、经办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同时,及时对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提示函信息疑问或争议进行反馈,建立监管提示函台账并存档。2018年上半年,已向业务监管部门共计发送监管提示信息2000余条。      (襄阳市政府法制办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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