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9.09.2019  18:21

9月25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与民二庭全体干警座谈,分析研究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

游劝荣院长充分肯定了民二庭的工作。他表示,民二庭全体干警在案多人少,工作任务繁重,办案压力大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为湖北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

游劝荣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多次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当前经济社会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法治环境已成为营商环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审判机关,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努力为湖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 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要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坚持各类经济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原则,依法保护企业产权。要坚决避免因采取审判执行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防止超标的查封、拍卖、执行等违规做法。要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和方式、方法,精准使用各种司法手段,确保不因审判机关不当的司法行为让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是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 要通过对破产案件的审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服务保障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审理破产案件中,要注意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确定有限责任,让企业家拥有再生的能力和机会。 三是要促进金融行业健康成长。 要依法审理好金融借款、担保、票据、证券等案件,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准确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妥善审理金融创新类案件,促进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网络融资平台的市场监管,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要致力于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对涉及一些新类型、新业态的金融服务产品的案件,要依法审慎办理,努力做到既坚决依法打击金融违法犯罪,又依法保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

游劝荣院长要求,一是要注重挖掘案件背后所折射的经济运行、社会治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提供决策咨询。二是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民法典颁布带来的挑战。要充分发挥湖北作为法学教学研究大省的优势,借助高校法学专家学者等各方资源力量,紧密结合湖北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贯彻执行民法典开展有针对性、前瞻性的研究工作,加强相关知识、人才储备,努力推动湖北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走在前列。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审判效率。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和实务锻炼,不断提升综合司法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既有理论研究能力,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专业化法官队伍。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年轻干部,为审判事业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五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牢牢守住纪律规矩这条生命线,洁身自好,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审判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组织和纪律保障。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主持座谈,人事处、研究室、宣传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