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出实招

14.08.2017  19:02

    8月7日,宜都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再次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决定宜都市委政府从执法人员、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保障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一是配齐执法人员3名,保证执法检查工作力量,把民宗局纳入执法单位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二是成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配备2名事业编制,乡镇成立分中心,城市社区成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做到机构成立,服务开展。三是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由每月240元提高到400元,主要教职人员每月240元提高到680元。四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为市道教协会、佛家协会、基督教协会每年各解决2万元活动经费。五是每年财政预算2万元,对民族人士、宗教人士开展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