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院城引乡合打造多域多元解纷模式

23.10.2019  16:35

近年来,宜昌两级法院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地域特征、民风习俗、历史文化等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因势利导,借力而为,科学谋略,创新了具有城区和山区不同特质的多元解纷模式。

城区引领农村:网络+网格

2019年4月16日,李某某、王某某等多人与宜昌某置业有限公司因商品房延期交房发生大量纠纷。在社区网格员发现这一情况后,对相关当事人的身份、纠纷起因及现状进行调查后并初步协调未果后,通过网格数据平台将相关信息向宜昌伍家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送,伍家岗区诉服中心审查资料、案情评估后,经当事人同意,将该批案通过网络调解平台委托至宜昌市房地产估价与经济协会进行调解。后经房调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不到一个月最终以物业费冲抵违约金的形式达成调解协议,使可能进入诉讼的近80件案件及时高效的化解在诉前。

随着宜昌城市建设高速高质量发展以及城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城区内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增多,导致城区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仅靠现有的办案力量已不足以应对日趋增长的办案压力。探索新的纠纷化解渠道,成为破解难题的有效途径。

宜昌城区作为社会治理网格化的发源地,拥有“大数据+网格化”天然优势。对此,宜昌城区法院探索建立“线上依托网络大数据,线下依靠网格解难题”的“双网联动”工作法,通过借助“格格力量”,既参与社会治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打造多元化解“城区版”。 一方面,将法院信息管理平台与市网格管理系统端口连接,实现网络数据实时共享。将网格员入户走访收集的信息上传至数据平台,法院收集并办理,形成有效的信息采集、汇总、交办、落实、反馈“闭环链”;另一方面,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合力化解,利用网格员对居民情况“一口清”优势,聘任“格格”担任调解联络员,由“格格”协助开展诉前、诉中、诉后调解。通过有效利用大数据,创新技术,依托“互联网+”,不仅为城区多元矛盾化解插上了现代化翅膀,也为农村利用网格和网络多元化解纠纷提供了范本。

山区合围城区:传统+现代

2019年5月8日,地处大山深处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为村民进行危房改造,88岁的土家族村民李大爷所住房屋已被评为危房。鸭子口乡政府在李大爷危房前空地上,搭造了两间板房,并多次劝其搬出危房,但李大爷坚持不搬。当地退休土家族法官覃发国同志听到这个情况,到现场查看,最后与乡政府领导及村委会主任协商,并征得老人同意,在老人使用的空地上由村委会再给老人搭建一间房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协议内容为:由村委会在5月9日给李大爷搭建一间房屋,同时将老人的家具全部搬出危房。一起山区少数民族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山多地少、少数民族集中、农业人口比例大是宜昌的区域特征,根据宜昌地域特征,宜昌山区法院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创造了有地方特色的有益经验和优良传统,如何将这些岁月积累的传统经验传承发扬,注入新的时代元素,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中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作为少数民族集中区和山区为特点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两地法院以本地的“传家宝”和“金名片”:“背篓法庭”和“覃发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室”作为传统经验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发扬创新的精神,很好地将传统与现代元素结合,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治理格局现代化。“背篓法庭”是五峰法院近二十年来立足辖区山大人稀、交通极度不便的县情,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而持续推进的司法便民举措。近年来,该院进一步传承“背篓法庭”精神,将其延伸至“背篓解纷”,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道交调解、土地纠纷调解、林业调解、旅游调解以背篓巡回式的方式深入大山田头开展法制宣传和纠纷化解工作,同时立足“互联网+”的时代特点,将以“背篓”方式巡回调解模式延伸拓展为涵盖巡回立案调解、巡回审判调解、巡回执行调解衔接等内容的新时代“背篓法庭”,被誉称为“背篓式”山区调解。“覃发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室”长阳法院依托于“全国模范法官”覃发国在退休后设立在山区法庭的调解指导工作机构,“覃发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室”参与化解了大量山区、农村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指导的人民调解已覆盖各乡镇司法所、综治办、人民调解组织、各村治保主任,形成成员达160人的人民调解网络。

行业融合司法:专业+职业

胡某等人与某初级中学因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发生纠纷,为避免纠纷双方因启动诉讼程序造成矛盾激化,夷陵区法院通过引入律师调解化解纠纷,后经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宋志武律师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经律师的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不到一周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夷陵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通过律师调解这种比较缓和的争议解决方式化解纠纷,既让当事人信服,又通过专业沟通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

宜昌两级法院积极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协、保险、消协、医疗、交通、劳动、房地产等调解组织对接,建立了各类诉调对接平台,推动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根据纠纷特点开展行业性调解。中院与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共同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裁审联动机制;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已全部完成“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站”建设工作;与市工商联共同成立宜昌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完善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人民银行、市金融局、商业银行等多家单位成立网上金融调解委员会,为普惠金融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市中院、市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妇联等15家单位组成宜昌市家事纠纷化解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了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了家庭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张心怡 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