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五峰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22.01.2018  12:01

宜昌市五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从去年8月下旬开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一是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72件。其中,废止22件,保留45件,需要修改5件。二是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53个县直单位共清理以自己的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71件。其中:废止150件,保留115件,需要修改6件。三是全县8个乡镇人民政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53件。四是县人社局、扶贫办、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4个单位涉及以县政府或以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修改。

1月15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对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包含4个县直单位6件修改后需要以县政府或以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布。对于8个乡镇和县直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五峰自治县要求,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正后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宜昌市政府法制办 五峰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