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

13.07.2018  20:52

7月12日上午,宜昌中院召开主题为“救困、救急,实现‘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目标”的国家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宜昌中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向社会普及司法救助工作范围及程序,并发布司法救助相关案例。2015年至2017年,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92件,通过省市县三级法院及中央划拨资金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85.837万元,救助1509人。

2016年9月26日,宜昌中院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宜昌中院赔偿办公室行使其职能。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宜昌市司法救助标准以湖北省公布的宜昌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今年上半年,宜昌中院立案审查司法救助案件10件,决定救助10件,救助金额322000元。今年4月,省高院对全省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和检查,评价宜昌中院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的较好,走在全省地市州法院前列。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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