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民宗局突出四个“着力点”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16.03.2016  13:14

    2015年,针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重、人员少,执法主体资格缺失的现状,黄石市坚持以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夯实了基础,提升了能力,激发了活力,实现了班子有新“颜值”、队伍有新气象、管理有新格局、工作有新成效,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一、以争取领导支持为关键点,抢抓机遇,创造条件  

      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这一契机,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并就加强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省民宗委领导来黄调研契机,主动报告工作,争取省民宗委的关心,推动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落实;争取市人大、政协的支持,通过人大政协建言呼吁,在全市营造了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时不我待的氛围。2015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就执法主体建设等明确了要求。召开了高规格的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统战部部长、分管负责人以及乡镇(街办)党委负责人、11个重点社区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民族宗教工作的广泛共识,为推进执法主体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以理顺体制机制为切入点,科学设置,夯实基础

      在全国精简机构的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专门给市民族宗教做“加法”,增设副局长1名,班子领导职数由1正1副增加到1正2副;将民宗科分设为民族科和宗教科,增加行政编制3个、雇员2名、公益性岗位2个,解决了市民族宗教干部人数不足的问题。在调整充实市级民宗局干部力量的同时,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推进各县(市)区民宗执法主体建设。以市委名义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大冶市和阳新县民族工作部门作为同级政府部门或工作机构单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民族工作,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人员从事民族宗教工作。各城区按照政府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要求,配齐配强民宗干部,并由区委统战部长兼任民宗局长,进一步加强领导力量。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胡勇政同志亲赴各县(市)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市委文件精神,加强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目前,城区区委统战部长兼任民宗局长已落实到位,大冶市民族宗教局增加编制3人,增设1名副局长职数,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配备4名宗教团体联络员,14个乡镇(场)、街办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其它县、区民宗局均增加1-2名执法人员,全市民族宗教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增强。

      三、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根本点,精选优配,建强队伍

民族宗教干部的素质直接影响执法主体建设的质量。黄石市委进一步选优配强了市民族宗教局领导班子,并从业务骨干中提拔1名副调研员。市民宗局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逢进必考”的原则,面向基层遴选和公开招考了7名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敬业精神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民宗队伍。各县(市)区也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选调精兵强将充实到民族宗教执法队伍中。为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干部特别是新进干部的综合素质,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深入开展了“比学习、强素质,比修养、重品行,比实绩、求实干,比奉献、提境界”的“四比”活动,全年开展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集中学习10余次,选派干部参加国家、省级民宗干部培训22人次。同时,实行“每月一汇报、季度一小结、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考评”方式,对全市各县(市)区民宗执法主体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强化责任追究。

      四、以充分发挥作用为落脚点,创新工作,全面履职

加强执法主体建设,配齐选优干部队伍,其目的是充分发挥作用。为此,黄石市民宗局坚持从市情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职责定位,创新方式和载体,突出抓好“引导、创建、治理、服务”等重点工作,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黄石跨越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5个,其中省级4个;创新民族工作服务管理平台,积极推进市级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设,大冶市建立少数民族服务工作站,阳新县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城区在少数民族群众集中的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会同司法部门成立首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难题,在全市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安全整治工作,从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安全、宗教活动安全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治,并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黄石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大力推进民族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市、县、乡镇和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年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督查12次,下发督办通报4期,完成了87处场所“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网、通邮)工作,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发挥宗教正能量作用。市委书记周先旺亲自出席全市宗教界发挥正能量座谈会并作讲话,现场“拍板”解决市天主教土地证和房产证等问题;市长董为民亲临首届东方山药师文化高峰论坛活动现场指导;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胡勇政为宗教人士作“中国梦、黄石梦”及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百人千场”大宣讲专题辅导;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湖北理工学院原副院长王志超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300余人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全市共有300多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在宗教慈善周活动中筹集各类善款102万元,组织五大宗教代表人士慰问看望孤残儿童和鳏寡老人150余人。

(黄石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