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完善计生利导政策惠及计生家庭

29.05.2014  03:19

近年来,荆门市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帮扶、保障“五位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不断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

      出台奖励扶助政策。 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及其家庭发展的各项关爱政策:对参加高考并考入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农村独女户每人奖励2000元、二女户每人奖励1000元;对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贫困母亲开展以技能培训、创业帮扶、推介就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帮工程”;在全市开展“十佳自强女孩”评选活动,每5年在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中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每名每年奖励5000元,并连续5年跟踪帮扶,使他们的生活有所保障。

      制定优先优惠政策。 在落实征地补偿、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广播电视村村通、改水改厕、沼气改造等政策时,对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给予优先照顾;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独女户困难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独女户家庭在购买国家规定的补贴范围内的农业机械时予以优先享受国家补贴;妇联等有关部门在实施“春蕾计划”时对农村独女户女孩予以优先;住建部门在安排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时,对符合政策的城镇独女户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农村独女户参加新农合时,独生女及其父母在同等条件下住院费用二次补偿比例提高20%,让他们优先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

      健全社会保障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已纳入保障范围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给予重点保障;对因灾害、疾病等原因导政家庭困难的,及时给予生活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民政、人口计生坚持在节假日期间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发生意外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政府当年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救助,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抗风险能力。

      推行独生子女安康保险 。荆门市作为全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试点市,与中国人寿荆门分公司联合推出面向该市出生90日至18周岁的独生子女的公益性险种:独生子女安康保险。仅需一次性交付保费200元,即可保障从投保之日起到年满18周岁期间的死亡、残疾和重大疾病三项,并对参加安康保险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地方财政补贴50元。该险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出险年龄段分别给付1万─10万元死亡保险金,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的,根据残疾程度给付1万-10万元保险金;对在投保180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医院(含)确诊患有12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给付1万-2万元。该险种推出至今,该市共57041名独生子女办理安康保险,其中6750名农村独生女享受了政府50元的政策补贴,目前共为56户计划生育家庭理赔160.08万元。

      开展“牵手贫困母亲”行动。 启动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工程“牵手贫困母亲”行动,掌握贫困计生家庭底数,分类建立帮扶档案,在城乡结成家庭发展“帮扶对子”,通过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对口扶贫等方式,重点对失去“造血功能” 的计生贫困家庭开展脱贫帮扶。截止目前,全市共募集资金129.7万元,结对帮扶627户计生贫困家庭。

     

作      者:赵  燕

责任编辑:李玖林

稿件来源:荆门市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