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党组开展第八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 ——学习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

23.08.2017  12:21

8月1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主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八次专题学习,学习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对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专题解读。在家的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厅属单位二级党支部书记参加。

付正中首先阐述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必要性,其次从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加强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与生态保护、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强化农村污染防治、强化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背景、修改内容、重点条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就全厅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进一步学深学透《水污染防治法》,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和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其重要内容。二是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一方面是加大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是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宣传,增强司法和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增强企业守法意识。三是要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做好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做好配套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加大《水污染防治法》重点方面的贯彻执行,同时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的执法和司法力度,严厉打击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