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地通报11起典型案例 处理24人涉及3地市

09.07.2018  19:45

  原标题:湖北3地通报11起典型案例,处理24人

   襄阳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冯家村二组组长李双河侵占集体资金问题。李双河在保管二组退耕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期间,非法占有集体资金。2018年5月8日,李双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非法占有的集体资金已全部清退。

  2。枣阳市王城镇政府机关会计冯从金贪污促进会捐助款利息问题。冯从金任王城镇政府机关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该镇教育事业促进会捐助款利息2.7万余元,2017年12月27日,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3月13日,冯从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南漳县薛坪镇古树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明纹非法占有养老金、违反财经法规、工作失职等问题。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朱明纹隐瞒其母去世情况,领取其母养老金据为己有。2017年1月,朱明纹伙同他人虚列村级公路项目套取公款,用于村级招待等开支。2010年,朱明纹使用已故村民和搬迁出村村民的户籍信息,违规申报并领取养老金用于村集体支出。此外,朱明纹还存在不认真审核贫困户信息导致易地搬迁户安置房超建、擅自将精准扶贫经济树苗发放给非贫困户等问题。2018年2月11日,朱明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年3月12日,薛坪镇政府同意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4。老河口市薛集镇党委正科级干事兼人大副主席景勇强、马岗村支部委员、村会计刘家奇挪用公款问题。景勇强在分管该镇渔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期间,挪用公款用于个人建房。刘家奇在任该镇马岗村支部委员、村会计期间,重复报账,冲抵财政借款,将自己暂管的镇政府财政资金私自借给他人使用。2018年4月23日,景勇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职务层次降为副科;刘家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上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加强等4人虚列项目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刘加强和上堰村副主任李强、妇女主任刘梅、村会计丁乐元等人通过虚列保洁人员工资、伪造修路合同等方式,套取村账镇管账户资金,其中部分用于集体支出,余款由丁乐元保管。此外,刘加强、丁乐元及刘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23日,刘加强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丁乐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款。2018年4月16日,牛首镇党委同意刘加强辞去上堰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咸宁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赤壁市车埠镇福利院院长文金元虚报五保户名单套取五保户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文金元以车埠镇福利院职工名义申请“五保户”,违规套取五保户生活补贴,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单位日常开支。2018年1月22日,文金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通山县闯王镇小源村一组组长朱应祥违规操作上报贫困户、违规申报低保户问题。2016年,朱应祥将该组4名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村民上报为贫困户,并违规享受产业奖补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房;2016年6月,朱应祥将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兄弟朱某某申报为低保户,违规领取低保金。2018年2月7日,朱应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潜江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住建委建管办(科)副科长王诗俊、技能站副站长饶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3月,王诗俊、饶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宴请,并邀约6名同事共同参与。2018年5月,王诗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饶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参与宴请的6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组织处理。

  2、市泰丰办事处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厚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5月,王厚朗在公务接待中,邀请4名拆迁户参与就餐,并安排给拆迁户提供香烟4包。2018年5月,王厚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工商联副主席何庆峰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4月,在市工商联第五次代表大会期间,何庆峰安排购买园林青酒12瓶用于会议期间进餐使用。2018年5月,何庆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渔洋镇从家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经该村党支部书记李传柏、副书记从孝富、村副主任袁武洋三人商议决定违规发放津补贴。2018年5月,李传柏、从孝富、袁武洋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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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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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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