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税四措并举 确保三项增值税新政在全省顺利实施

27.04.2018  17:38

  4月27日,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做客省政府网在线访谈,详细介绍了全省税务部门从四个方面着力,确保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三项新政在湖北顺利实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关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明确步骤,细化措施,倒排工期,敲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任务分解表,做到宣传培训、政策执行、基础准备、技术保障、舆情监管、风险防控“六个到位”,确保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和研究改革各类业务及管理问题,通过网络直播、视频培训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策落实与过渡期衔接工作,本周六省国税局将通过税企通和斗鱼直播平台举办《增值税税率调整及有关改革事项解读》。同时,各级国税机关还将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等方式,针对政策规定、发票使用、纳税申报、汇总核算以及出口退(免)税等方面的变化要点和注意事项开展纳税人培训,引导纳税人熟悉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优化便民服务举措。 为帮助有过渡期业务的纳税人顺利、准确填报申报表,我们对“轻松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辅助软件进行优化,同时,升级网上办税服务系统,继续提升便利化的办税体验。在2018年5-7月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关键时期,各地的办税服务厅将实行税政部门业务骨干大厅值班制度,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辅导解决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等问题。税控服务单位的派驻人员,也将继续配合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辅导和帮助。

   加强风险防控力度。 改革期间,对于个别经营者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我们欢迎社会公众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各级国税机关将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对个别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我们将加强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和执法督察工作力度,严密防范税收风险,确保巩固税制改革成效。(喻敏、朱彦、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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