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座谈会召开

08.02.2018  18:24

  2月7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座谈会在汉召开,副省长杨云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两会”、全省经济工作暨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各项任务。全省17个市州工商局负责人交流发言,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作工作报告。

  杨云彦对省工商局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新的一年,全省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两会”部署,砥砺奋进,担当有为,力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谱写新篇章。

  杨云彦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要深化“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大对自贸区改革试验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让“失信处处受限、守法一路绿灯”的良性机制尽快形成;要做多做强企业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后劲;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全面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改善居民消费环境,为消费拉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作工作报告。他指出,2017年,面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多重任务,全省工商部门以喜迎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维护消费者权益、全面从严治党、破解自身建设难题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办成了一系列大事难事,收获了一系列工作成果。

  王永高指出,2018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一流工商队伍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入实施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为重点,全面推进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创业创新、放心消费保护“四个平台”建设,更大力度全面从严治党,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工商队伍,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工商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贡献。

  王永高指出,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创造性地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更大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深化住所和名称登记改革;全方位提升工商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大力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大力开展商事环境评估分析;严格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坚持形式审查原则,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二是更大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抽查平台和“一单两库一细则”优化工作,健全完善以“双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的日常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持续抓好市场主体年报和相关信息公示,加大对未年报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和失信惩戒,加强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推进跨部门涉企信息全量归集、依法公示,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提高监管效能;加大竞争执法工作力度,以公用企业为重点,加大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广泛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工作,推进执法办案专业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经济违法行为,完善直销监管措施,保持严厉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和虚假违法广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成品油等重点市场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合同行政监管,推进无照经营综合治理,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是更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实施市场主体强省战略,深化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服务、非公经济党建;实施商标品牌强省战略,深入开展制造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转化、服务业品牌示范“三项行动”;实施广告强省战略,推动全省广告产业高速度、高品质发展。 四是更大力度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强化维权机制建设,广泛开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健全省市县全覆盖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聚合维权资源;强化放心消费创建,推动创建工作部门全联动、市县全覆盖;强化维权效能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 五是更大力度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好“新时代工商讲习所”;坚持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坚持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加强作风整训、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切实履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