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院启动“霹雳-2017”专项活动

23.03.2017  08:10

咸宁中院在3月13日召开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宣布启动“霹雳-2017”专项执行活动,要求各基层法院于3月16日前报送一批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长期未能执结的特殊主体案件由市中院指定交叉执行,并强调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执行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审核把关。但部分基层法院思想认识不到位,标准掌握不严格,卷宗整理不规范,移送材料不齐全。咸宁中院对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于3月17日对工作执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的三个基层法院的院长进行约谈。

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召开执行约谈会,通报了三个基层法院在落实市中院工作部署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了三方面的整改处理意见:一是对三个基层法院本次报请指定执行的案件,全部予以退回;二是相关法院抓紧周末两天时间进一步筛查补报,在周一(3月20日)中午下班前将拟报请指定执行案件的有关材料保质保量移送;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既抓宏观,又抓具体,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个基层法院院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深刻反思工作中差距与问题,严格按照市中院提出的处理意见,加班加点摸排,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卷宗材料,确保按时完成移送工作。约谈结束后,咸宁中院制作约谈纪要印发被约谈的三名基层法院院长。

咸宁中院将以此次执行约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执行行为、强化督办落实。同时确定市中院执行局六名干警对口联系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对各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困难加强指导协调,对专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霹雳-2017”专项执行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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