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优化流程 司法为民 武汉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初见成效

27.09.2020  17:11

        2020年8月28日,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第二次“双月”例会召开。

  2020年9月15日,江汉法院、江汉区司法局联合举办电子诉讼签约座谈会。

        2020年8月10日,汉阳法院就一系列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开展“示范庭审”,当庭调解结案。

 

为破解诉讼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满足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定为重大改革任务。同年12月,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武汉等20个城市的中、基层法院开展试点。

接到任务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克服疫情影响,迅速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抽调精干、资深法官组建专班攻关,邀请武汉高校民事诉讼领域知名法学教授作顾问,按照最高法院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将优化司法确认、完善小额诉讼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五方面改革任务分解成33项考核指标,统筹指导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改革的新要求、新任务,市法院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制定优化5项实施细则、12种诉讼文书样式,采用“线下联席会议+线上微信工作群”模式,建立“双月”例会制度,对改革试点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总结、开展理论研究,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取得阶段性成效,相关试点工作位居全国前列。近日,汉阳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简    巧用“减法”增质效

 

繁简分流”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案件按难易程度进行分流,做到“易案”快调速审,“难案”精审细判,是法院提高审执效能、合理分配诉讼时间、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然选择。

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小额诉讼、示范庭审、案件要素表、令状式判决书……全市法院紧盯改革宗旨和要义,在“”字上做文章,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6120件,平均审理时间52.84天;受理独任制案件68559件,其中市法院受理首批独任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压缩至10天左右。

汉阳法院编织“四层分流网”,将立案阶段“繁简分流”、民商事案件“三分法”和简案快办组、“法官+助理”快办模式结合起来,各环节衔接递进,多层次过滤分流,精准化分案适配,将繁简分流理念从全院工作部署、部门分工有效延伸至法官办案,实现简单案件快审快结,对新型、典型复杂案件重点攻坚,最大限度释放繁简分流机制效能。

在简化流程细节方面,武汉两级法院也下足功夫。东湖法院以“要素式审判”为抓手,要求当事人在开庭前填写《要素式信息表》,法官能在短时间对争议关键信息了然于心,庭审也不囿于固定流程,而是将重点审查争议焦点、事实不清之处,做到精准审理。改革以来,东湖法院通过“要素式审判”模式审结案件289件,平均审理时间39天,较过去减少20余天。

汉阳法院探索“示范庭审”制度,在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等系列案件中,选取一件案件精审精判,邀请同批案件其他当事人参与旁听,以个案示范处理带动其他案件批量化解,效率明显提高。此外,汉阳法院还对判决书进行合理“瘦身”,仅针对当事人争议点做出有效回应,让当事人看不到一句“多余话”。


        优    强管理  优流程  创特色

 

创新审执流程设计、优化资源配置。市法院挑选办案骨干,在全市13家区法院建立快审速裁团队和独任制审判团队、“立诉调对接”审判团队,实现专人专职专岗。汉阳法院在立案庭指定业务骨干专职办理小额诉讼案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1+1+2+1”配置模式,将不同难度的案件分配到不同审判组;蔡甸法院细化案件分类标准,在诉服大厅设置程序分流员,同时结合线上智能分流系统,精准筛选“简案”,不断激发制度活力,全面提升司法效能。

优化多元解纷机制,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在诉源治理、优化诉调对接、严防虚假调解、夯实调解力量等方面开展大胆探索。

市法院将工会、律协、商事调解组织、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及律师、心理咨询师纳入调解组织(员)名录,加强管理、培训,“金牌调解”作用逐渐显现。2020年5月,市法院邀请知名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搭建“在线调解室”,立案前一次性化解12件侵害商标专利权纠纷,被告当场转账支付赔偿金。为消除“后患”,经当事人申请,其中3案免费转司法确认,武汉中院由此在全国中级法院中较早实现司法确认“零突破”。

蔡甸法院主动作为,在区交警大队设立“道交巡回法庭”,将司法力量融入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构建诉前调解、快速立案、现场受理、就地开庭“一站式”诉调速裁机制,打造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高速通道”。截至今年8月,巡回法庭共受理各类调解申请420件,通过“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解295件、涉案3800余万元的案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50余万元。

武汉经开区法院依托产业经济巡回法庭,积极开展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开启复工复产案件绿色通道,半个月内成功调解21案,帮助武汉、福建、广东等多地企业化解债务危机8700余万元,获企业充分肯定。

 

        智    科技赋能下的快立快审快结

 

为加快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市法院对照规范化、集约化、精准化要求,聚焦“对内服务审判”目标,努力打造“智慧法院”3.0版。在审判流程中健全类案强制检索程序,完善智能办公系统,新增在线合议等功能,强化司法大数据分析运用,为法官办案、审判监管提供便利。

市法院还出台多项制度,确定电子诉讼基本规则,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电子送达等电子诉讼方式。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电子送达23744次,其中送达裁判文书1586件,电子送达成功率74.79%。

江夏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在小额诉讼审判团队推行无纸化办案,原、被告及法官三方全程不接触纸质材料,案件办理全部线上完成,全案“不见一张纸、不用一支笔”。目前,江夏法院已有65%的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改革庭审记录方式。

江汉法院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构建全流程电子诉讼格局,与8家律师事务所就全面加强电子诉讼合作签订协议。充分发挥律师群体在电子诉讼过程中的独特作用,共同引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通过在线方式参加诉讼活动。运用电子诉讼为审判活动提档加速,为区域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2020年8月28日上午9时,将军路法庭使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一方当事人远在美国,不便到庭的离婚案件,双方当场在线达成调解。东西湖法院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大幅提升解纷效率。

 

        便    “人民至上”播洒司法暖阳

 

不会写诉状、程序太麻烦、诉讼成本高、听不懂庭审、读不懂判决书,怎么办?感受到司法活动和群众之间深深的“距离感”,武汉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换位思考”群众的“烦心事”和“难办事”,为群众提供便捷、通俗的法律服务。

2020年6月15日,市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标志着武汉市民打官司进入“刷脸”时代。服务中心开设诉讼服务自助“超市”,为当事人、律师提供10余项自选服务,通过人脸识别实现起诉、立案、查询,进行精准匹配。

据介绍,在服务中心有两个“约见法官”的平台,一个是电话交流,供当事人向预约法官咨询。一个是语音留言,供案件当事人与办案法官进行深入交流。

在服务中心,你可以当个“甩手掌柜”:找窗口,3D视频精准导航;查案卷,自助机“刷脸”查阅,扫二维码下载、打印;写诉状,自助机上有电子模版供你“喊话”填写;想立案,导诉员可帮你自助生成;不想排队,可以通过各窗口实时人流量监控,避峰办事。通过线上线下建设,服务中心实现全域诉讼服务,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根据试点要求,立案标的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让这种高效率、低成本的解纷新模式“深入人心”,试点工作伊始,市法院即重点部署“小额诉讼助理员”制度,从熟悉法律知识、沟通能力强和富有责任心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中择优选任“小额诉讼助理员”,担任“释明指导员”“宣传引导员”和“总结分析员”,引导群众了解、选用新程序。

江夏法院探索“人工+智能”“1+5”模式,不仅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置“小额诉讼助理员”,还派出机器人“小智”,用屏幕图示推介小额诉讼程序,对当事人进行二次引导。此外,江夏法院还将小额诉讼程序助理员岗位延伸设置到5个人民法庭,让更多群众了解、享受改革“红利”。

为让群众对小额诉讼程序有更直观的理解,青山法院研究制作简易版小额诉讼流程图,探索法律程序可视化路径,取得良好效果。改革以来,青山法院共引导当事人选用小额诉讼程序174件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22.57天。

疫情防控时期,为不影响涉诉企业、职工复工复产,蔡甸法院4月8日始开设“绿色通道”,向社会承诺非诉调解案件“周末不打烊”,一个月成功调解非诉案件128件,同步免费衔接司法确认28件,为涉诉企业和群众节约诉讼费10万余元,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零成本”化解。目前,该院“周末调解”模式已成为常态。

 

  来源:武汉中院 责任编辑:邓昭玲 陆明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