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脱贫攻坚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

20.10.2017  08:48

    10月18日,省厅召开脱贫攻坚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常务副省长黄楚平、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在全省脱贫攻坚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上的部署和要求。省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刘汉诚、副厅长姜友生作工作安排。

  姜友生要求,要学习好、体会好、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脱贫攻坚和监督执纪工作的讲话精神,强化扶贫资金源头防范和管理规范,切实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交通扶贫项目的资金拨付,必须依据规划计划,有配套的考核办法,杜绝临时动议;二要不断完善项目的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透明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遵循从规划到计划、项目,再到资金的链条;三要不断强化过程管理。坚持以“八公开”为内容的廉政阳光工程建设,健全闭环管理,主动接受多方监督;四要不断强化考核和执纪问责。坚持把考核的结果运用到对项目资金的拨付、对干部的考核评价等各方面,确保考核落地见效。

  刘汉诚强调,交通扶贫是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焦点工程和热点工程,要强化交通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现交通作为和贡献,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管好用好交通扶贫资金。一要高度重视交通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黄楚平常务副省长在讲话中说,扶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和政治任务,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在讲话中说,扶贫攻坚是向中外的郑重宣告,交通系统要上下齐心,把交通扶贫作为廉政阳光工程切实抓好;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交通扶贫领域的廉政风险。要经常性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聚焦“六大问题”:项目申报先天不足、监管不力,监管各自为政、合力不够;项目审批把关不严、规则不明,存在只管拨钱,不管用钱,甚至出现中间代理机构代办申报交通项目;项目易主、违规操作、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规避招投标,违返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市县交通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个别地方个别人甚至乱作为,导致资金不能按期到位、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建设资金监督缺位,存在被挤占挪用、改变用途、地方配套不力、不到位、不落实等;落实农村公路“八公开”的措施不力,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甚至暗箱操作等问题;三要强化廉政责任,抓好交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题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强化主体责任,交通各部门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交通的资金、技术向扶贫市县倾斜,体现交通部门的责任和担当。同时,要强化树立“执纪问责不光是纪委的责任,各党政部门也有监督责任”的意识,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专项治理,借用第三方力量开展行业内审,加强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开展点穴式重点巡查,重视规则和制度的“顶层设计”。

  省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主要负责人及局处室人员,驻厅纪检组、审计办、财务处、计划处、建设处、农村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了前期交通扶贫执纪问责工作所做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