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

25.05.2018  17:08

图为大会现场


5月21日,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来自全市各个行业的159名会议代表齐聚一堂,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张维国出席开幕会并讲话,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到会祝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海军主持开幕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荣山致开幕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新云,市政府副市长赵哲,市政协副主席程登明等出席会议。

上午9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张维国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长期关心支持十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省残联及社会各界表示感谢,向全市广大残疾人朋友及亲属致以亲切问候。他指出,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的重要时刻,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隆重开幕。这是全市广大残疾人朋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谋划新时代全市残疾人事业新蓝图的一次盛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及省委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部署要求,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各级残联组织与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协作、担当作为,全市广大残疾人朋友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十堰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张维国强调,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关爱和党中央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发展好残疾人事业,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增进残疾人福祉、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努力让每一位残疾人与全体人民一样共享发展机遇。要坚持用心用情用力,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围绕实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让残疾人更加幸福,营造良好氛围让残疾人更有尊严,激发内生动力让残疾人更有价值,全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更多新成效,确保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要坚持齐抓共管,切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支持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级残联组织要主动回应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倾听残疾人呼声、了解残疾人需求、反映残疾人愿望,尽心竭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为残疾人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陶慧芬代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她指出,长期以来,十堰市委、市政府特别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促使全市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亮点纷呈,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增添了光彩,也为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堰作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性增长极,在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就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残疾人工作,陶慧芬要求十堰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合力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不断提升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广大残疾人士在不同战线不同领域实现人生价值;要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要持续加强各级残联组织自身建设,紧紧围绕 “强三性”“去四化”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基固本、创新服务,奋力推进新时期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开幕会上,团市委书记武小凯代表市群团组织向大会致贺词,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朱周林代表市残联第三届主席团向大会作题为《不忘初心    砥砺奋进  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残联第三届主席团工作报告,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了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委员、主席团和执行理事会领导班子。市政府副市长赵哲当选为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主席,黄太平等7人为副主席,聘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程登明,为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推举朱周林为市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陈祖斌、贺鑫为副理事长,顾善恩等9人为理事。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出席湖北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十堰代表及主席团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