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奇莱案的休止符,法治建设的加强音

23.02.2019  17:01

随着“史上最强”联合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结果公布,纷纷扰扰的凯奇莱案终于迎来了终局定论:最高院审理的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察开发院合作勘察合同纠纷一案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法办案行为!

 

如果围观群众认真了解过凯奇莱案的来龙去脉,研读过早已公开发布的相关裁判文书,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不会感到意外。凯奇莱案因事关最高院,在舆论的渲染之下成为2018年全民关注的年度大戏,但最高院对该案的审理符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准则,判决结果有理有据经得起检验。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不但再次确认了该案判决结果的公正,也为最高院在处理该案时表现出的公正正了名。

 

民众关注这起热点事件,除了崔永元微博喊话、最高院法官视频爆料等稀奇情节击中了民众的猎奇心理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民众对法治公正的期待:如果最高院的法官都不能依法办案,那又如何能让人相信法律可以判断是非曲直?最高院的判决结果守住了法律的公正,审理过程的艰辛同时也揭示了公正的来之不易。凯奇莱案中寄到最高院的红头文件让我们看到,即便是贵为最高院的法官,同样也会受到来自行政权力的干扰。信仰法律,尊重法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法治尚不够完美,法治建设还在路上,还需要社会的每一个个体共同努力。

 

法官的公正审判之难,不仅难在要摆脱公权力的掣肘,还在于要应对舆论、信访等方方面面的压力。因此,法院守住公正,就是要杜绝“谁强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让公权力与私权利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同等的保护;同时也要摒弃“谁弱谁有理”,让权利不得滥用,使法律才是个人行为的根本准则的观念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是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无论是法官的员额制改革,还是司法公开各项举措的持续推进,司法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法官手握司法裁判权,是法律的最终贯彻实施者,放权于法官并非是放任法官,司法裁判权必须依法接受监督。因此,司法责任制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导向,着力完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切实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让司法权在规范的制度下运行。

 

都说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时时刻刻处在矛盾的中心,用善良之心、公正之笔化解看似成为死结的纠纷。他们不惧怕外来的滋扰,因为法律给了他们挺直腰身的底气,他们也期望得到来自民众更多的信任,因为信任能让他们在负重前行时更加懂得付出的价值。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为凯奇莱案画上了一个休止符,同时也奏响了法治建设的加强音:法治建设这条路,千千万万人都应该朝着共同的方向前进。

责任编辑:柯学文 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