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开展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 2天内依法关闭3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

29.08.2017  15:33

  8月23日至24日,咸宁市环保局“双护双促”检查组和省第十二督导组,奔赴咸安、赤壁、嘉鱼、崇阳、通城、通山6县市(区)开展环保综合执法行动。检查中,关闭3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

  检查组先后来到爱尔木业、稳健医疗、维达力实业、武汉椿岭、潘家湾码头引用水源地、嘉境环保复合材料厂、利和养猪厂。察看了各单位生产状况、项目环评情况、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现状。查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雨污分流”不规范、废水排放口设置不规范、生产车间未建设围堰等问题,对于所检查出的问题,综合执法组对所在辖区环保局下达问题交办单,要求在规定期限全面整治。

  其中,检查组针对通城县利和养猪厂,厂内未设任何排污装置设备,造成附近水体污染的当场关停;嘉鱼县嘉境环保复合材料厂,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下,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给环境造成威胁责令关闭;中石化潘家湾油库码头、潘燕汽渡码头、联乐一期码头位于嘉鱼县潘家湾水厂的上游,为保护饮用水源的生态,检查组暂时关停上游的三家码头。

  此次“双护双促”行动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成6个检查小组,围绕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年度工作的硬任务、硬目标、硬要求,采取交叉执法检查方式,集中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检查。全市6县(市、区)相应成立县级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指挥部,组织协调并全力配合辖区内的交叉执法检查,对交办的各类环境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对违规工厂进行查封、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