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

26.09.2017  22:02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党委(党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党委,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复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重申重要节点廉洁纪律,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自警自律,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要求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全省系统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营造清正廉洁节日氛围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省厅“三不”要求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省厅正在开展的以案为戒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加强研究部署,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责,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自觉做作风建设表率;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动广大党员干警保持优良作风,在全省系统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持续强化监督责任,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暗访突查,严肃查纠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执行纪律,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等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罚,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纪检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