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30.01.2018  03:11

2017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多措并举,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经费保障,开展讨薪维权专项活动,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389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490892人次,其中涉及农民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4832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85730人次,为农民工讨回欠薪33341.45万元,有效维护了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官网和《农村新报》等媒体载发推广,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宜昌市秭归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政府大会表彰。咸宁市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光荣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襄阳市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晓婧当选司法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联合评选的“守望初心——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厅法律援助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