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维稳工作

11.02.2018  18:22

春节临近,省民宗委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维稳工作,坚持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预防,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整改,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确保春节期间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和谐稳定。

一是筑牢安全意识。 省民宗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维稳形势。下发专门通知,部署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要求各地民宗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针对冬季气候和节日期间工作特点,深入分析安全维稳形势,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 进入1月份以来,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实地检查,及时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工作。各宗教团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整改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细化责任落实。 以强化细化安全责任为着力点,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络员的安全职责要求,压实民宗工作部门的协调落实责任、宗教团体的指导责任、镇(街道)的属地监管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四是倡导文明过节。 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党员干部尚俭戒奢、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组织开展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党员、老干部和宗教界人士,把党的关怀和组织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五是严格正风肃纪。 省民宗委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节日腐败”。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应急处置。 严格控制春节期间大型活动审批,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完善春节期间活动组织方案,落实安全保障举措。在开展重大宗教活动前,对活动应急预案进行再复查再检验,确保应急措施高效实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落实民宗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大安全保障力量,全程巡查值班,全力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节日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