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05.12.2017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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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2年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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