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半年工作小结

20.09.2018  17:55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做好谋划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市政府常务会对照《京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需完成的18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强调了“一项工作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套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推动《实施方案》2018年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牵头单位根据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工作任务分解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对2018年分解任务进行谋划安排,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

(二)分类施策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政府重要行政行为工作程序的意见》,为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涉及民生工程,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区公交车票价定价等涉及民生事项,严格执行法定决策程序,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公交车票价监审听证后,提交政府集体研究决策。对政府重要工作事项,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等,采取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法律顾问、行业管理专家合议的方式,对重要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对不能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不予讨论决策,推进了政府决策规范化、行政行为法制化制度化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4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大攻坚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等重大事项均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强化市政府服务中心一站受理、协同办理,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清单,合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主体合法,处罚程序合法,认定事实确实,过罚适当。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内部监管,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案件由法规股室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市政府法制办每年组织1-2期行政执法人员轮训,邀请著名律师、学者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技能轮训;市政府每个月组织一期“法治京山与法同行”执法普法培训,安排半天时间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轮流对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清单,通过执法公示栏、政府信息平台等媒介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实施机关等信息。在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大厅、办税服务大厅等地点安装监控,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加强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监控、全程记录制度建设。

三是科学设置机构,完善事权管理。市编办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调研方案,采取实地调研、召座谈会、填调查问卷、查验资料等形式,全面、准确地摸清机构履行职责情况,梳理、分析机构职能配置不科学、不完备等问题。待省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市将科学合理制定政府机构“三定方案”,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按照“能放必放、应放尽放”原则,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纳入便民服务机构受理、办理和代办,编制乡镇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为打通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认真做好绿林镇—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全面梳理权责事项,调整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编制完成绿林镇政府权责清单,为全省乡镇通用权责清单提供京山模版。全面梳理全市14个乡镇政府权责事项,采取统一部署、集中办公、分散指导、实地督办等方式,编制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县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京政发〔2017〕11号),14个镇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基数1102项。

四是完善诚信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印发《京山县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强化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应用,为45家责任单位分配平台管理员账号,督促上报信用目录信息。坚持实时更新“信用京山”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400多条,网站浏览人数已突破2万人次。出台《京山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先后转发了4个2018年签署实施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各部门在税收、招标投标、劳动监察等多个领域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共实施2个联合奖惩案例。京山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结长期未结的难案4件,集中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0人。出台《京山县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在2017年完成涉政府失信机构清理工作基础上,实现本地失信政府机构数量“零增长”。加强证照清理工作,切实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作为全省6个县级证照清单编制试点,选派专人参加省证照清理规范工作培训,对我市各类证照进行清理规范,纳入编制范围的60个部门,共清理出证照事项117项,根据鄂审改发〔2018〕5号精神,取消公安、民政、人社、卫计四个部门127项证明事项。

五是加大政府公共投入。全市财政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2018年,全市安排教育总支出5393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75.83万元、公用经费3473.38万元、项目资金6900.32元 ,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3359.8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4456万元,为我市促进教育事业发提供了强力保障;全市纳入财政预算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846.9万元(截止8月底实际到位资金3306.9万元,预计下半上级转移支付540万元),比上年3637万元增加209.9万元,增长5.7%,预算达到国家规定人均55元标准;全市安排文化体育总支出35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5.32万元、公用经费79.23万元、项目资金2649.6万元,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677.53万元(含转移支付214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007万元,为我市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印发了《京山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山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等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的文件。开展重点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环境监管。对楚天钡盐、永兴水泥等企业的21台套重点污染防治设施检查138次,实施全域污染源随机抽查监管。以全市33座禁投水库及14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对京山河、大富水河等河流及惠亭水库、八字门水库等水库周边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上半年共出动325人进行现场检查28次。2018年上半年开展污染源监管42家次,日常污染源监管146家次,其他行政执法污染源监管127家次,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数45家次。对辖区内的重点工业项目开展“三同时”检查214家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01件,责令停产(业)整改6件,立案22件。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2018年元至8月财政投入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6341万元,重点支持惠亭水库周边养殖场所关停拆迁、新市镇京山河(支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补偿支出。

七是优化公共资源,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调配使用,大笔资金使用由财政资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敏感岗位”轮岗制度,对管人、管物、管钱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敏感岗位”一般人员每三年至少轮岗一次,领导职务每四年至少轮岗一次,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审计监督,政府办公室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京山县审计局2018年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市审计局根据通知要求完成了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和2017年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3-5月,市审计局完成了对京山市地方政府债务审计调查工作,该项目涉及审计调查单位有市财政局、融资平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18个。截止7月底,已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5个并已出具审计报告,正在进行审计的还有15个项目。已完成的项目中送审额46722.90万元,审减额1572.54万元。计划今年完成45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目前已完成6家并出具审计报告,34家正在审计中。

八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月份将原法律援助中心升级改造为京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挂京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司法分中心牌子,定位为“法律法规的宣传点、化解矛盾的落脚点、便民利民的服务点、创新工作的开拓点、强化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整合全市三个律师事务所23名律师,城区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0名基层法律工作者,4个专业调解委员会12名专业调解员进行值班,设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岗位、人民调解岗位,对简单调解案件当场在调解室调解,重大调解案件导引到专业调委会调解。截止7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256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216件、刑事辩护38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市教育局成立了京山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聘请了80多名法制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法律知识、法制教育等讲座,组织编写了《禁毒防艾教育读本》,《廉洁教育读本》《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读本》《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等书籍免费发放到学生手中。积极取得学生家庭、社会支持,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法治育人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通过今日京山、京山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培育了新市镇四岭村、罗店镇马岭村、京山市税务局等多家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投送宣传稿件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今年来,共在中组部共产党员网发表新闻稿件3篇,湖北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发表稿件16篇;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召开专场先进事迹报告会4场,通过大力宣传刘贵斌、廖承枫等先进典型,引导市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九是实施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领导干部学习重要行政法规,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开展“法治京山与法同行”大讲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2次,参加大讲堂6次,集中学习党纪党规5次,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杨文明自费建立网站,宣传法律纪律,免费对外开放。为强化各级领导依法决策意识,我市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法决策程序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行政决策案件坚决予以查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政府机构设置及“三定方案”出台滞后于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二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落实落细《京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京山建设。

(二)结合“两整”活动,大力整治法治环境,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作用。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度。

(四)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联合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联合惩戒机制,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机构岗位明确执法人员职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和纠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机制体制。

(六)进一步简政放权。合理设置政府部门,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科学制定政府机构“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京山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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