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嫌交警查车耽误时间 网络辱警被拘留

12.10.2018  00:13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11日电   (潘成涛 唐锐)民警正在乡村路段“保畅”执勤时,对一辆小货车私自加装雨蓬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车内女子嫌交警正常执勤耽误了其赶路时间,便将这一幕拍下发到朋友圈,视频中还配文“×××(侮辱辱骂民警的文字)”。殊不知,女子的这一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民(辅)警的正常依法执行职务,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藐视、挑衅和践踏,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亵渎。

  2018年10月8日8时许,竹溪县公安局汇湾派出所接信息员报警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辱骂执勤交警的言论,请处理。

  “对辱警言论我们一定要快速核实、快速查人、快速办理”,接报后,汇湾派出所所长斩钉截铁的说道。

  自今年以来,竹溪县公安局始终把打击侵犯民(辅)警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作为局党委一项重要工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民(辅)警维权工作。5月29日,县局成立公安民(辅)警维权委员会,以“七个一律”的坚决态度,向袭警、辱警者说“”。

  民警通过大量工作,很快查实了发布辱警微信的行为人师某琴,现年39岁,竹山县擂鼓镇人。

  当日17时许,民警驱车100余公里赶赴师某琴位于竹山的家中将其抓获。

  看到民警到来,师某琴手脚慌乱的说到:“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找我,我现在很后悔,你们能带着我向当时执勤的交警道个歉吗?

  经查:2018 年10 月3 日17 时许,师某琴在乘坐其丈夫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经过竹溪县汇湾镇双竹园村路段时,遇到正在路面执勤的交警二中队民警。因民警要求其丈夫将车厢上私自加装的雨篷拆除,师某琴认为交警耽误了自己赶路的时间,遂利用自己的微信昵称“开*开*果”在朋友圈发布辱警言论称:“×××(侮辱辱骂民警的文字)”,并附有交警正在路面执勤的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0月8日,违法行为人师某琴因寻衅滋事被竹溪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理性发言,对于辱骂诋毁公安民(辅)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