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被国务院表扬了 多项改革成效明显获督查激励

12.05.2019  15:03

  人民网武汉5月11日电 (郭婷婷)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湖北省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等多个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的表扬。

  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30组。包括河北、广东、重庆等5个省(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成效较好;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完成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海南省海口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5个市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江苏、安徽、江西、河南等4个省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上海市普陀区、福建省福州市、贵州省贵阳市、青海省西宁市等19个市(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浙江、湖北、陕西等5个省(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等。

   其中涉及到湖北的项目包括:

  湖北省宜昌市,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明显。

  从2019年起两年之内,对上述地方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湖北省,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

  2019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孝感市孝南区,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

  2019年对上述地方利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部组织实施)

  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成效较好。

  2019年支持上述地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方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实施)

  湖北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

  2019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组织实施)

  湖北省武汉市,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

  2019年对上述地方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

  湖北省黄石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

  2019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湖北省潜江市,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

  2019年对上述地方在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增加资金分配系数;中央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湖北省,在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

  2019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实施)

  湖北省宜都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2019年对上述地方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各新增安排中央资金500万元。(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组织实施)

  湖北省,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2019年对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在原有投资分配基础上增加5%的奖励;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时,通过工作绩效因素予以资金倾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组织实施)

  湖北省京山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2019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狠抓落实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在此次督查激励工作中,有关部门改进督查考评方法减轻基层负担,按照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综合评价2018年重点工作成效和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形成了督查激励名单。据统计,在督查激励措施增加9项情况下,今年受到督查激励地方的数量总体与去年相当,进一步提升了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有45个地方因多项工作成效明显,受到2项以上督查激励;有69个地方因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新的突出成绩,连续2年受到督查激励;市县基层地区受到督查激励的数量占比接近90%。

  通报要求,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目前,按照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督查激励措施,切实发挥正向激励效应,推动地方对标先进、锐意进取,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实际行动,不断创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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