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定“国标”

09.02.2018  19:29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一揽子亮出八大类18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改革举措。《方案》指出,要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权责,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方案》明确,一是将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二是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基础标准。参照现行财政保障或中央补助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三是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四是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对共同财政事权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予以优先保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省以下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解读
      谁的孩子谁抱养  权责清晰兜民生
        多位长期跟踪财税体制改革的权威专家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制定了“国标”,更为后续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和支撑。
        以“”为核心,守护百姓获得感
        稍微研读这份改革方案就会发现,无论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还是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抑或是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八个类别统统与人和家庭紧密相连。“首先应该明确一点,这次改革限定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共同财政事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改革以与“”最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为突破口,体现了中央关于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的要求。
      他认为,这次改革的一大重点,在于为共同财政事权方面划分支出责任,并不是说这是手术刀式的改革方案,支出责任划分原来就有,现在是要更加明确化、规范化。而且,改革方案定了以后,各地就要严格照此执行,不能再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
      另外,改革方案明确,地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地区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看来,在人民群众最为贴近的领域启动改革,使原先笼统的、不尽统一规范的支出责任变得清晰明朗,这本身就是在更加强调人民的获得感。
        不再以东中西为划分依据,财政资源配置更显科学
        外界普遍关注的一点是,本次改革方案中,中央对不同地区并没有简单按东中西确定分担比例分担支出责任,而是大体依据地方财力分档次确定分担比例。
      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7个事项为例,中央分担比例由此前的七档简化归并为五档。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等12个省份,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湖北等10个省,中央分担60%。第三档包括辽宁、山东、福建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份和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分档划分的优势显而易见,一是打破利益格局固化、更显公平,二是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刘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