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1.02.2018  17: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安排部署,2月8日,荆门中院在京山县召开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会上,许道恒副院长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安排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京山县法院总结交流了前期扫黑除恶的审判经验;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就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许道恒作总结讲话,他肯定了京山县法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成效。他对全市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讲政治统领。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市两级法院要分别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要讲证据裁判。要坚持法定标准,确保认定的事实清楚,据以定案的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案件审判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三是要讲依法惩处。要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固树立程序公正意识,提高诉讼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案件。四是要讲督导检查。各基层法院对本地区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全部摸底,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明确责任追究。五是要讲效果统一。要严格按照“两高一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依法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