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希望美方慎用贸易限制措施

25.09.2017  07:03

美国东部时间9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光伏电池及组件全球保障措施调查(“201”调查)作出损害裁决,认定进口产品对美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下一步将研究对进口产品采取限制措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

王贺军指出,美国调查机关不顾其他国家、国内各州政府及众多光伏下游企业的强烈反对,也罔顾近年来对光伏产品多次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已为其国内产业提供足够保护的客观事实,坚持认定进口光伏产品严重损害国内产业,不仅增加了光伏产品全球正常贸易的不确定性,也无助于美国内光伏产业整体健康、均衡发展。

王贺军强调,光伏产品自由流动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全球气候。在该领域维护自由贸易是各国的共同责任,也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希望美调查机关严格遵循世贸组织相关规定,慎用贸易限制措施。

据了解,所谓“201”调查,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规定,在来自其他国家的进口产品数量激增以致给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总统有权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以防止或补救损害并便利国内产业进行必要的调整。该部分内容规定在《1974年贸易法》第201节以下,因此被称为“201”条款。由于这一措施可使得美国得以暂时解除其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的部分义务,因此也称为“免责条款”。有分析指出,“201”调查通过,美国将把包括中国海外设厂的光伏企业以及其他国家、甚至美国本土企业海外的产能都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