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中哪些与国土资源工作相关?专家如何解读?一文看全

07.02.2018  16:41

  《意见》中提出了哪些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内容?专家如何解读这些内容?我们一一整理如下,供君参考。

  一、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支持政策。

  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强化监督考核和地方政府责任。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

  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

  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

  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

  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

  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

  三、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

  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

  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

  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

  五、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六、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  

  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

  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培养乡村传统建筑名匠。

  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

  七、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

  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

  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严格控制各地开展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切实给基层减轻工作负担。

  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制定激励政策,为他们工作生活排忧解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八、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

  九、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

  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

  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答记者问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副主任吴宏耀,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韩俊:过去14年,每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大约1个月的时间,都会正式公布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也不例外。昨天立春,经授权,新华社在这特殊的日子全文公布了2018年中央1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一号文件的公布为亿万农民送来了政策的春风。向我们描绘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宏伟政策蓝图。确立起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可以说内容亮点多、政策突破点多、工作的重要抓手多。“四梁八柱”可以概括为“八个有”,即有国家战略规划引领、有党内法规保障、有日益健全的法治保障、有领导责任制保障、有一系列重要战略重大行动重大工程作支撑、有对农民关心的关键小事的部署安排、有全方位的制度性供给、也有对解决“钱从哪里来” 问题的全面谋划。

  中央电视台记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指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该如何理解这句话?与以往相比这次中央一号文件有什么突出亮点呢?

  韩俊: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是一个崭新的论断。乡村振兴不仅仅是农业的全面升级,也是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乡村的振兴不仅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也涉及到农村的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实现乡村振兴实际上就是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也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所以说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就抓到了“三农”工作的“牛鼻子”。所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必须要高高举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面新的旗帜。

  今年的一号文件具有承前启后的里程碑意义,既体现了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三农”政策的继承和总结,更是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的分量是很重的,是一个管全面、管长远的文件,是一个指导性、针对性和前瞻性都很强的文件,是一个政策含金量很高的文件。我可以简要再归纳一下。就“定方向、定思路”而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最大的亮点是,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是贯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始终的主线。

  就定任务和定政策而言,今年文件的最大亮点就是通过谋划一系列的重要工作抓手,搭建起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在这个“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中,最基础性的支撑是“三个一”:一是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规划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分类来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三是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的政策法定化。

  在“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当中,包含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重大行动和重大工程。文件中这方面的内容加起来大约有50多项。在“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中,包括了一系列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重大改革举措,比如,提出探索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包括建设高标准农田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节机制等。在“四梁八柱”政策体系中,包括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的硬要求。文件提出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是“一线总指挥”。今后,每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情况。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总之,今年一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政方针已经明确。接下来,就是要实化、细化有关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方案,把施工图抓紧作好。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文件提出来要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这个规划与今年的一号文件是什么关系?另外,如何防止各地一哄而上、急于求成?

  吴宏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必须要规划先行,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所以,文件提出来要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首先,我介绍一下《规划》与文件的关系。文件主要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明确长远方向,搭建起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规划》以文件为依据,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具体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文件得到贯彻落实,政策得以执行落地。简单说,文件是指导规划的,规划是落实文件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将伴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管到2050年。因此,必须注意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典型引路。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又要有科学求实的作风;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扎实推进、从容建设、久久为功。要防止层层加码、“刮风”搞运动、搞“一刀切”。比如,现在在贫困地区,乡村振兴就是要集中精力、尽锐出战、稳扎稳打、集中力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打好坚实的基础。

  为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这就是要防止出现一哄而上、急于求成、大轰大鸣的情况。各地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各地发展的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中国新闻社记者:这次《意见》提到很多政策性改革制度支撑,《意见》也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提出要探索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否意味着农村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将有突破性进展?

  韩俊:新形势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精神,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第一,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现在,中央已经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再延长30年加起来就是75年,这个承包期已经是很长了。下一步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真正给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第二,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项工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非常基础性的一个工作,现在已经到了收尾阶段。

  第三,进一步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在坚持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第四,系统总结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人口大量迁移,在农村就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武汉市做了一个调查,到2016年底,全市1902个行政村,农村房屋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的农房占到了15.8%。前不久,我去河南调研,一个216户的村庄,常年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有46户。大量的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任其破败是一个很大的浪费。利用起来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总结有关试点县(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改革需要探索的任务。当然,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说,承包土地经营权,鼓励流转、鼓励适度集中,宅基地就不存在鼓励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问题。下一步,在改革试点过程当中,需要认真的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研究。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目前,社会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关注度非常高,必须准确理解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改革是要鼓励大胆探索,看不清的问题先探索。但是,必须守住底线,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文件明确提出,一个“不得”和“两个严”,即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同时,在城镇化进程当中,我们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不能强迫农民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进城落户。

  中国日报社记者:如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投资能落到实处?

  韩俊: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必须有真金白银的硬投入。没有投入作保障,喊是喊不出来的,干也是干不出名堂来的。文件提出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中央一号文件对于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有全面的谋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重点是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要求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公共财政首先得给力,要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这一方面需要说明的是,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规违法变相举债。

  第二,农村金融要回归本源。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的正确方向,健全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机构要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要把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根据部署,下一段还要出台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起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办法。要通过这些政策性文件把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落到实处。

  第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益,可以说是“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直接用在农村建设的比重是比较低的。要创新政策机制,把土地增值收益这块“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文件提出,要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高标准农田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这是一个很大的政策,用好了这项政策,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这项政策可以起到“一石多鸟”的作用。一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的耕地,数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质量是有保障的、是实实在在的优质耕地,真正可以做到“占优补优”。如果高标准农田增加的耕地指标可以跨省交易,金融机构也愿意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这样一来也可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二是这项政策可以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目前,一些省份后备耕地资源匮乏,补充耕地质量不高,省域内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越来越大,也迫切要求拓宽补充耕地的来源。我们去东部沿海一个省调查,未利用土地有900万亩,但真正可以开垦为耕地的只有40万亩,省域内搞占补平衡已经很难搞下去了,对这项政策有很强的需求。三是有利于生态保护。过去,很多省市是把开垦未利用土地作为补充耕地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些未利用土地的生态很多非常脆弱。下一步,要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垦,这样一来也有利于生态保护。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以跨省调剂。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政策。实际上,现在在省内扶贫县搞易地搬迁,节余的指标在省内可以跨县域调节。比如,河南搞易地搬迁,农民搬走了,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卖到郑州,一亩地可以卖到30万左右。比如安徽金寨县,金寨县易地搬迁节省出来增减挂钩指标1万亩,卖到合肥卖了将近50个亿。江苏易地搬迁增减挂节余指标卖到过每亩70万。当然,也不能说为了卖钱就让农民“上楼”,这是不允许的,主要还是结合易地搬迁。毫无疑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结余指标如果允许跨省调剂,将可以形成一个更合理的价格,可以筹措更为可观的资金,可以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下一步还要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政策设计。